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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毕业生来福州就业创业住房保障政策_焦点观察

来源:本地宝 发布时间:2023-06-16 09:26:40 分享至:

毕业生来福州就业创业住房保障政策

(一)人才租赁住房


(资料图)

在我市市属、四城区(鼓楼区、台江区、仓山区、晋安区)区属单位工作,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,取得《“好年华 聚福州”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》两年有效期内可申请5折承租90平方米人才租赁住房。

(二)人才限价商品房

在我市市属、四城区(鼓楼区、台江区、仓山区、晋安区)区属单位工作,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“双一流”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,取得《“好年华 聚福州”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》两年有效期内可分别按市场价8折购买90平方米户型、9折购买70平方米户型的人才限价商品住房。

(三)购房补贴

在我市市属、四城区(鼓楼区、台江区、仓山区、晋安区)区属单位工作,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“双一流”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,取得《“好年华 聚福州”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》两年有效期内可分别申请享受50万元、20万元购房补贴。

(四)公积金贷款贴息

在我市市属、四城区(鼓楼区、台江区、仓山区、晋安区)区属单位工作,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“双一流”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,取得《“好年华 聚福州”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》两年有效期内可分别申请享受10年额度200万元、10年额度100万元、6年额度100万元购房商业贷款贴息。

(五)租房补贴

在我市市属、四城区(鼓楼区、台江区、仓山区、晋安区)区属单位工作,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且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、“双一流”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,取得《“好年华 聚福州”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》两年有效期内可分别申请享受2500元/月、1500元/月、600元/月租房补贴,最长不超过5年。

申请渠道:

以上五项《“好年华 聚福州”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》申报公告将公布在福州市人社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。咨询电话:0591-87119523。

(六)酒店式人才公寓

2018年后引进落地到我市,经认定纳入福州市“引进培养千名博士”人才计划的优秀博士,以及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特殊优秀人才,可申请租住酒店式人才公寓,租金由申请人、所在单位、所在单位纳税属地政府各承担三分之一。

申请渠道:

向主管部门或所属县(市)区人社局申报,咨询电话:0591—83336454。

上述人才住房政策按照“就高不重复”原则,同一时期不重复享受、购房优惠政策不叠加享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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